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对于督促程序,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( )
正确答案
A
题目解析
[解析] 选项A,《民诉意见》第220条规定,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,债务人拒绝接收的,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。选项B,第218条规定,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,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,不适用督促程序。选项C,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2条规定,如果债务人在此期间提出书面异议,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的,支付令自行失效。据此,支付令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选项D,《民诉意见》第221条规定,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,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,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。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,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,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。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。因此,正确答案是A。